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之科技成果转化
2016年6月22日,由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后文简称《认定指引》)。新的《认定指引》高企创新能力评价中,科技成果转化模块分值仍是30分,但与2008年的《工作指引》相比,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更丰富的内涵,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转化的形式。过去不少企业因为申报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概念比较模糊,虽然实施了成果转化,但是材料没组织好,却未获评高分。要想拿高分,必须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理解到位,并组织好相关证明材料。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三、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是如何的?
按照《认定指引》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C. 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 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 转化能力无,0项(0分)。
四、那问题来了,高企申报该如何准备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呢?
简而言之,从成果来源、成果转化形式、成果转化结果三个环节去组织每一项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一)成果来源证明材料组织1.成果源自于企业研发项目: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项目立项、结题、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2.成果源自于外购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正式技术交易合同、产学研合作合同、专利购买协议。
(二)成果转化形式证明材料组织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可以通过提供企业自身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作为转化形式证明材料。2.合作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包括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转化形式。其证明材料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转让该项成果的合同、成果许可使用合同、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及对应股权合同。3.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协商转化的协议、合同作为成果转化形式的证明材料。
(三)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组织
1.新产品、新材料: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批文、新产品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照片。2.新工艺、新设备:工艺(设备)测试检测报告、工艺(设备)参数说明、设备备案文件、验收鉴定意见、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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