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研发费归集在高新企业、会计核算、加计扣除三者之间的差异

2020-05-21 16:09:38    次浏览

 一、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差异比较

  1、会计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范。该口径下的研发费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范。该口径的研发费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3、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由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范。该口径的研发费用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以上三个归集口径的范围依次是:会计口径大于高新口径大于加计扣除口径,实务中,一般情况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通常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60%至70%较为合理。

  二、研发费用核算新要求

  2018年6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附件中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增加了一级科目“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反映企业进行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根据上述三种归集口径的差异、研发费用核算的新要求以及上海市税务局对研发支出辅助账表格的更新,可以分析出,税务机关在本年度审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可能会要求企业只有在“研发费用”项下的费用才允许加计扣除。因此,建议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应提前将符合加计扣除要求的研发费用的科目进行调整,从而避免企业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和长期摊销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设计费、装备调试与试验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设立“研发支出”账户,在“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科目下,根据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下设三级至五级明细科目,如: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XXX的研发-人员人工。


上一篇:25分钟实现扩增检测 青岛市市北区高新技术企业起抗疫情、保供给的使命担当

下一篇:专利技术的直接应用是否属于加计扣除研发活动

地区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齐齐哈尔 鸡西 鹤岗 双鸭山 大庆 伊春 佳木斯 七台河 牡丹江 黑河 绥化 大兴安岭地区 依兰 巴彦 木兰 通河 延寿 阿城 双城 尚志 五常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龙江 泰来 甘南 富裕 克山 克东 拜泉 讷河 桦南 桦川 汤原 抚远 富锦 勃利 林口 绥芬河 海林 穆棱 望奎 兰西 青冈 庆安 明水 安达 肇东 海伦 呼玛 塔河 漠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