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公示兑现2021年哈尔滨市第一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1-11-24 09:01:58    次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予以公示(附件2)。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公示结束后,各区、县(市)科技部门按相关程序拨付。

  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所在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上一篇:黑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黑龙江省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地区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齐齐哈尔 鸡西 鹤岗 双鸭山 大庆 伊春 佳木斯 七台河 牡丹江 黑河 绥化 大兴安岭地区 依兰 巴彦 木兰 通河 延寿 阿城 双城 尚志 五常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龙江 泰来 甘南 富裕 克山 克东 拜泉 讷河 桦南 桦川 汤原 抚远 富锦 勃利 林口 绥芬河 海林 穆棱 望奎 兰西 青冈 庆安 明水 安达 肇东 海伦 呼玛 塔河 漠河